华夏纪元 · 人权事件档案
收容审查
收容审查,简称“收审”,是1975年至1996年间中国公安机关对于四类轻微违法犯罪分子实施的一种行政强制手段。 执行程序为:被收容审查人员(简称“被收审人”)需要在《收容审查通知书》签字,必须在收容后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询问。
收容审查,简称“收审”,是1975年至1996年间中国公安机关对于四类轻微违法犯罪分子实施的一种行政强制手段。 执行程序为:被收容审查人员(简称“被收审人”)需要在《收容审查通知书》签字,必须在收容后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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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长-jiahang s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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